各学工办: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健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切实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,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印发〈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(苏教助中心〔2020〕20号)精神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预申请的对象
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;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、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。预申请对象应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。
二、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
1.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是江苏籍非毕业班学生,原则上应已录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。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。
2.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,各学工办在6月18日前将学生信息录入“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”-“生源地贷款(申请受理)”模块,核对无误上报学院审核。学院将首次贷款学生信息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,学生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“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”(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/)打印申请表。
3.因续贷程序今年有调整,因此续贷目前暂不开始进行。
三、外省、市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预申请工作
1.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是非江苏籍非毕业班学生,原则上应已录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。贷款额度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
2.首次申请贷款学生,6月18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“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”并注册,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下设资助管理中心联系,问询申请材料。
3. 因续贷程序今年有调整,因此续贷目前暂不开始进行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工办6月18日前上报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。
2.根据助学贷款“应贷尽贷”、“需贷尽带”原则,各年级要认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、预申请和贷款资格初审工作,加强对符合办理条件学生的政策指引,确保宣介到位。
学生工作处
2020年5月29日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